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中心工会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定,遵守财务纪律。
按照工会财务制定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
按照《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提交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帐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
明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按上级工会规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机关工会要求,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工会财务管理由中心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中心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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