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反担保合同
专利质押反担保合同
为了确保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授信协议》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和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为明确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 质物的设定
第 1 条 因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证合同》
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 2 条 甲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以质押的形式将
质物出质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责任和义
务的反担保。
第 3 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 9 项实用新型专利权。 ( 详
见权利质物清单 )
第 4 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生的孽
息及派生权益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第二章 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
第 5 条 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
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
第 6 条 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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