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gtz 发表于 2012-2-4 17:07 
谁都可以质疑鲁迅,但鲁迅是以精妙犀利的文章予以回击,而不是打什么文字官司,这种官司是打不出什么真相 ...
您举陆俊的例子是想说明什么呢?到底应该靠媒体还是靠法院来解决冲突?
您应该知道,法律介入冲突,是这个社会最终的裁决机制,没有任何应该或不应该的,任何人起诉任何人都是他自身的权利。
您不会也像方舟子一样认为韩寒选择打官司而不再口水战是“逃”了吧?
再给您梳理一个法律关系,韩寒起诉方舟子也根本无法证明其文章是否有“代笔”(因为这根本就无法证明,就像你无法证明天鹅是白色的一样),法院只会对方舟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做出判决(当然,前提是法院受理该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