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以及环境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和中央政府的发展理念息息相关。我国中央政府于2016年开始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规定试点地区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其下属的市县级环保监测监察机构。该改革是一项调整环保管理体制的“底盘性”改革,调整了环保监管事权的分配,使得试点地区的环境监测监察职权的分配趋向于扁平化,尽管未能彻底取消市级环保机构,却缩短了监测监察职能的链条,改为由省级环保机构直接管理全省范围内的环境监测监察工作。
本文参考李卫兵和杨咏文(2024)的做法,使用“环保机构扁平化政策”的政策虚拟变量(Treat×Post)表征,构建了多节点DID模型。若某县所在省份属于节点省份,则treat取值为1,否则为0;post为时间虚拟变量,在各省发布政策当年及之后的年份取1,否则为0。
需要说明的是,若文件出台时间在6月份或之前则以文件出台当年为推行改革的起始年份,若文件出台时间在6月份以后则以文件出台的下一年为推行改革的起始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