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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深交所(至2023年)+上交所(至2023年)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等级

1. 指标介绍

在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质量、信息透明度、会计信息质量度量上,学术研究中一般采用信息披露指数法、交易量波动依存法(KV)、应计利润测度法。


而其中,由于权威机构的评级具有客观独立权威性,学术研究中一般采用权威机构的评级作为度量。


我国深证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制定评价标准,根据上市公司全年的信息披露行为(包括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其信息披露质量作出全面评价。


林长泉等(2016)采用深证交易所信息披露质量评级(Grade)作为信息披露质量的测度指标。信息披露总体质量评级分为四等,由高到低依次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取值为4、3、2和1,但认为该方法的缺点是只能用于深市上市公司。


事实上,笔者翻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所同样有类似的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等级。数据可得时间自2016年起。


因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等级可以作为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质量、信息透明度、会计信息质量度量的可靠、可行的良好度量指标。


2. 参考文献

[1] 高凤莲和王志强.《“董秘”社会资本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南开管理评论18,期04(2015年):60–71.

[2] 林长泉,毛新述和刘凯璇.《董秘性别与信息披露质量——来自沪深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金融研究,期09(2016年):193–206.


3. 数据介绍
4. 数据展示

5. 数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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