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思考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及互联网用户的急剧增加,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完善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以应对新的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
传统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网络知识产权大体上也具有这三个特征,并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传统特征在网络领域的变化
(1)专有性弱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其独占性、垄断性,即对于某项知识产权,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传统知识产权的价值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得以体现,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存储载体数字化,这方便了知识产权的传播,但也使第三方侵犯知识产权更加便利。一些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而下载、复制、传播其知识产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被大大削弱。
(2)地域性模糊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确认的某项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发
生法律效力、
受到保护。由于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和程度不尽相同,所以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但是,随着全球互联趋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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