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
(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落实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号)药品注册核查与检验启动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审评过程中启动注册核查和注册检验工作程序,我中心起草了《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管理规定)。现将文件起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目的
与旧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比,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启动核查、检验工作方面的理念有较大调整。注册核查由以往的“逢审必查”转变为“基于风险启动核查”,针对注册检验则对工作程序进行了优化,同时将审评与检查、检验工作由“串联”调整为“并联”。
按照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借鉴国际经验,本管理规定拟在明确启动检查检验的时间节点和时限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基于风险评估机制的工作模式,针对不同药品注册申请按照不同比例启动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注册核查的针对性,提升有限
核查资源的利用率,加强产品和研发生产主体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研发生产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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