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查报告
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于
XX年4月开始实施。最近,该省城调队会同岳阳市城调队就实施情况进行的一项专题调查表明:医疗改革运行中新旧制度转换基本平稳。但由于医改处于起步阶段,距“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不够合理
现行的《湖南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
(以下简称《报销范围》
)是医保用药报销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参保后自负金额的多寡。
1、个人自负比例较低的甲类药品范围较窄报销范围将药品划分为不同报销比例的甲、乙类,看门诊,甲类能报销
70%,乙类要在扣除
10%之后才能报销
70%,实际上只能报销
63%。列入《报销范围》的甲、乙类药共个品种,其中甲类药店
436个,乙类药
1006
个,甲类药品比例仅占
30%。如果把非常用药和滋补保健药剔除后,甲类药所占比例还不到
25%。2、甲、乙类药品划分不尽合理。比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医生最常用的常规退热、消炎药,却都划为乙类药品。
3、《报销范围》中少数品种偏离实
际。如:青霉素甲类药中的凯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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