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区环境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护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确保“洞庭风雷”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严格执法、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环洞庭湖区排污企业污水处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规范洞庭湖及相关水域的畜禽养殖行为,保护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
二、工作重点
(一)洞庭湖沿岸及重点水域的有关企业及畜禽养殖业
对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企业进行排查,排查重点为: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等化工企业及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企业。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一律停止建设;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洞庭湖及内湖沿岸的畜禽养殖要加强监管,尤其是郭镇乡、洞庭街道办事处和洛王街道办事处要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对水体污染威胁较重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对畜禽养殖业的散户必须坚决取缔。同时,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相关乡、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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