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我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自我交易作为公司内部人与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基本形态,在交易中存在内部人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以防止发生对公司不公平的结果,是各国法律所共同面对的课题,本文将从公司法的层面探讨如何对自我交易进行有效规制。文章第一部分首先探讨了如何对自我交易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对自我交易普遍采取广义的理解,即不仅仅局限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一种情形,而将规制的对象扩展到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制股东以及他们的利益相关人与公司之间交易的情形。其次文章探讨了法律对自我交易的规则选择,一方面法律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对自我交易仍有严格规制的必要;另一方面自我交易作为一种中性的企业交易行为,其本身并不必然损害公司利益,相反有些自我交易对公司可能是有利的,特别是某些自我交易对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对自我交易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并不符合公司的利益。
法律的任务应当是确立一种适当的机制既能确保自我交易的公平性,又有利于公司效益的提高。从各国对自我交易的法律规制选择来看,普遍采取的是在法律严格控制下的有条件准许。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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