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调查报告
4篇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
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
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
2人死亡,
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
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
8人死亡,损失
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
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
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
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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