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分析法、综合法与反证法
高考数学(江苏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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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直接证明
考点清单
考向基础直接证明中最基本的两种证明方法是① 综合法和② 分析法.(1)综合法: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
一系列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
综合法.综合法又称为③ 由因导果法(顺推证法).(2)分析法: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
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
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分析法又称为④ 执果索因法(逆推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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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突破考向一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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