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报告书
年 月 日
报送单位 案件性质
我方地位 相对方名称
案由
签收文书名称及
签收时间
案件概述
子(分)公司 煤矿负责人
承办人意见 意见
子(分)公司负
责人意见
法律事务部审核
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核意见
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
审核意见
1
关于填写《法律事务报告书》的说明
一、为使《法律事务报告书》填写得更加准确、规范,特制定本
说明。
二、《法律事务报告书》中所称“案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
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民事仲裁。
三、《法律事务报告书》中所称“我方地位”包括但不限于原告
(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被告(适用于民事诉讼案
件、刑事诉讼案件)、第三人(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上诉人(适用于诉讼案件)、被上诉人(适用于诉讼案件) 、申请人(适
用于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民事仲裁、强制执行阶段等) 、被申
请人(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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