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信用证(1)
第一节 跟单信用证的含义
一、跟单信用证的含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UCP600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项不可撤消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即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文件。开证行可自行承担付款责任,也可指定另一银行承担此项付款责任。
二、特点、作用
(一)特点 1、不可撤消 2、是银行做出的一项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L/C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即第一性付款责任。只要单证相符(相符交单)即须付款,即使开证人无力付款或破产倒闭;付款后如发现有误,对受益人和索偿行皆无追索权。单证不符(不符交单Discrepant Documents)可拒付,即使开证申请人同意不符点。3、信用证与合同彼此独立 L/C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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