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12.1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制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计划》,并贯彻到整个施工活动中,保证满足河南省有关的环保规定。
(1)根据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向省、市、区环保部门申报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施工区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并明确岗位责任。施工前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法规教育和学习。
(3)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完整的环保措施,现场环保人员必须参与其制订,并确保措施的具体使用,符合现场要求并得到落实。
(4)施工前与施工队签订环保协议书,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防止空气污染、防扬尘、防施工扰民等。
(5)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挂责任人的姓名,以明确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6)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现场情况,定期召开环保管理分析会,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并加以落实。
(7)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环保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12.2
防大气污染、扬尘措
(1)清理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加以覆盖,防止道路遗撒,弃土(垃圾)场应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同意方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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