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抗震规范》
)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
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
)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
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
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
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1。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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