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课件_图文.ppt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内涵
1、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许可事实形成的基本过程: 申请——审查——准予 逻辑结构展现为: 自由的普遍限制——准许——自由或权利。
2、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属于应申请的行为,行政机关依申请而作出;(2)行政许可属于赋权行为,内容表现为有权行政主体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资格;(3)许可事项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设许可;(4)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排除对行政机关内部,和行政机关管理的人事,财务等活动)(5)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