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大党委”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
总则为进一步深化
**社区
大党委建设工作,完善社区
“大党委”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区域性党建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社区大党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大党委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务实创新的原则。
考核对象为与
**社区
党委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的16家成员单位。
大党委成员单位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平时考核由社区大党委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建立考勤登记,记录各成员单位参加活动和履职尽责情况,同时查看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和活动记录。年度考核由
社区大党委
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集中报
告成员单位
参与大党委活动的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五条积极参加社区党委组织活动。“大党委”成员单位每季度应参加一次党建联席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社区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各成员单位应按大党委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参加社区党委安排的活动时,应
处理好工作矛盾,准时参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