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考评
办法批准人:
实施日期:
考评目的:为了促进监理人员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掌握监理工作标准,更好地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项目控制能力,最终实现顾客满意、减员增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考评范围:所有在监项目监理部及所属人员。
考评要求: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在监项目监理部的综合考评;
总监理工程师每季度对所属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结合月度考核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填写各类人员的考核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6日前报公司
资源部。考评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和被考评人面对面进行,一方面贯彻工作标准,另一方面要使被考评人知道差距。对考评低于标准分值
50%的项目应开具不合格报告。
考评应严格标准,同一项目连续两次出现相同问题,本项计零分。人员考评比例原则上应形成中间大、两头小(各占
10%)的态势分布;
对项目监理部的考评结论由
70%的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考评结果加
30%顾客反馈意见征询结果综合得出。
对监理几个项目的总监根据考评小组对监理项目的结果,由
资源部按所监项目面积加权平均作为总监的综合
考评结论。对分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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