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汕府办
[20**]177
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流动人口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立场出发,确立“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制体系和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做到流动人口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
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建设和谐的社会。
二、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管理机构(时间从
1月4日开始至
4月底完成)。
1、区领导机构(时间从
1月4日开始至
3月15日完成)。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出租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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