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老板们常常需要在年终或特定时刻从公司账户中提取利润,这一行为被称为公转私。然而,按照税法规定,老板们从公司账户提现时,需按照分红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给老板们带来了不小的税负压力。面对这一挑战,是否有合法合规的方法可以降低税负呢?
在企业年终利润分配环节,老板们往往需要将一部分利润提现至个人账户。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股东在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老板们提现100万元的利润,就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实际到手金额仅为80万元。如此高额的税负,不仅削减了老板们的实际收益,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战略布局和投资决策。
面对这一压力,老板可以设立一家个体工商户,通过业务分流的形式来减轻“公转私”所带来的税负压力,首先来看一下个体户需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附加税,是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完税之后法人就可以直接提现自由支配。
其次,个体户在税收洼地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0.6%,综合税负2.7%完税。大幅度降低税负负担。
需要注意一点,必须基于真实的业务往来。需要提供发票、合同、收款金额等三流一致性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