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照顾扶助方案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县残疾人保障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户籍在本镇,持有本县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年不少于二次专题听取残联工作汇报、研究发展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重大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并占有一定权重。
三、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增。
四、镇残联每年要适时邀请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督促本《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五、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医疗服务站作用,积极组织指导社区康复服务和精神病患者随访监管服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使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六、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对不适应在普通教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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