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金庭镇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环境整体水平,努力营造环境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金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目标定位和“走进太湖时代”发展战略,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注重长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金庭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镇环境质量水平,为建设美丽金庭、美好金庭提供扎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金庭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村庄整治办、城管中队、派出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环卫站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水环境、建设管理等综合环境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消除镇域内沿路沿线两侧、景区景点、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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