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设备管道吹扫置换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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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凡存放过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设备及管道,在检修或动火前,必须排尽物料,吹扫、置换干净,分析合格。
第二条置换前须制定吹扫、置换方案,必要时应画出吹扫流程图,防止遗漏,杜绝死角。与生产、贮存设备连接处,除关死阀门外,必须堵严盲板,挂上标志,隔绝物料来源。
第三条排放燃爆、有毒、有害物料的要求:
1、低沸点易燃液体(如液化石油气、正戊烷)及可燃气体,应尽量排入火炬管网,不得已在高点排空时,应缓慢进行。30米内禁止检修及动火。并注意风向,防止吹入明火生产区。
2、严禁排向地面、雨排及化污井内。
3、HF、H2SO4、NaOH、KOH等酸、碱液体,必须排入中和池。
4、热油必须冷却后才能排出系统,放入干燥的容器内。
5、如用胶管排泄物料,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放射性物质应用铅罐移出,存放于安全地区,加铅板封蔽。
第四条在设备外部检修、动火时,设备的置换要求:
1、氢气系统应用氮气置换干净。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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