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依法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xx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xx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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