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路基设计
第一节 设计原则与规定
第8.1.1条
路基必须密实、均匀、稳定。
第8.1.2条
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宜大于或等于20MP
a。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5MP
a。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提高土基强度。
第8.1.3条
路基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与工业废料。
第8.1.4条
对特殊地质、水文条件的路基,应结合当地经验按有关规范设计。
 
第二节 路基设计调查
第8.2.1条
路基设计应进行下列调查工作:
一、查明沿线的土类或岩石类别,并确定其分布范围。选取代表性土样测定颗粒组成、天然含水量及液限、塑限;判断岩石的风化程度及节理发育情况。
二、查明沿线古河道、古池塘、古坟场的分布情况及其对路基均匀性的影响。
三、调查沿线地表水的来源、水位、积水时间与排水条件。
四、调查沿浅浅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及其变化规律,判断地下水对路基的影响程度。
五、调查该地区的降水量、蒸发量、冰冻深度、气温、地温与土基的天然含水量变化规律,确定土基强度的不利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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