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习
生管理办法(试行)
编制部门
人力资源部
审核人XXXX
效力层级
一般规章
批准人(机构)
党政办公会
发布日期
2016年4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各项工作开展,规范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实习生为:
(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面向校园,统一招聘、选拔、分配
到各事业部、部门实习
的国内外优秀在读大学生。
(二)由
各事业部、部门根据临时的工作需要
招聘、选拔,经向公司推荐,审批通过后
开展实习的国内外优秀在读大学生.
(三)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入职前到公司实习
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实习生按实习时长分类如下:
(一)常规实习
实习期3个月
及以上,且不超过9个月(已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学生除外).
(二)短期实习
实习期3
个月以下。第四条除上述实习生外,未经公司批准,各事业部、部门不得
自行安排
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
第二章公司人力资源部
、实习部门、实习生导师
职责第五条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一)负责
实习生招聘、选拔、分配工作
;(二)负责实习生需求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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