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意象力实践原理
由于语言的意象性质所决定了通过语言符号获得知识、运用知识、检验知识真理性的实践,就是一种意象性实践。
实践不应该以“感性的物质活动”来限制和规定。这种规定排除了学校教育活动属于实践的范围,排斥了数学家的科学研究是一种实践,排除了文学艺术家创作精神产品是一种实践,排除了科学家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人工智能、软件开发、计算机编程等等科研活动是实践。这些实践是需要语言符号参与的逻辑推导的理性思维认知活动。“感性的物质活动”的实践观是愚蠢地将工人、农民的生产活动当成唯一的实践内涵,因为科学实验决不是一种仅仅是“感性的物质活动”。
实践是不断完善物象知识的感知觉活动
我们首先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讨论实践是不断完善物象的感知觉活动。任何一个理论都是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思想,而语词、句子所描述表达的是作者记忆思维中的某一系列的物象知识。语词表达的形式的理论知识的修正,是表面的形式的修正,而实质上是要先对记忆思维中的物象知识进行修正。要对物象知识做出修正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加强感官对于实物的接触联通,加深对实物的细节的了解,加强对实物内在联系的观察、理解,使物象更加清晰、可靠,除了人与人之间关系是可以通过语言做出调节的外,人与物的任何关系的改变都必须依赖于人对于该物体的直接掌握和调动,否则,人就不能实现对于物质的改造,这就要求人首先要通过感官直接感知物体形状、特性等。这是语词无能为力的。语词的作用不过是对记忆思维中物象知识的改变做出的表达。要改变语词形式的理论的结构,首先必须改变记忆思维中的物象。然后,
实践的内涵极其丰富,实践的内容可以由哲学家们对实践的不同看法组成。康德认为实践是……查看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一书对实践概念的,直接引用
……;黑格尔认为实践是过程,是认识的一个环节;费尔巴哈认为实践是日常生活,是人与人的交往;马克思认为实践认识的基础和源泉,实践的主体性,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实践的社会性和实践的能动性。它们都是实践的构成要素。但是,对于物象是感官直接感知实物形成的记忆的层面上看,实践就是直接感知实物。这是最能够表现出实践对于认识的直接作用的要素。
甲
在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中,都有“实践”概念。如王廷相(1474~1544)提出“笃行实践”。王夫之(1619~1692)在《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中明确提出“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已。”
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观中的“行”就有实践的意思。而且直接将“知”与“行”相对应挂钩,明确地规定了“行”就是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逻辑结构。这里的“行”不是所谓的“改造世界的感性的物质活动”。由此“实践”可作“知与行”中的“行”理解。但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们不仅没有阐明“知”在心灵意识中的存在样态,同时也缺少对于实践涵义以及实践与“知”的关联性的详细论述。
在近现代哲学中,“实践”一词用法很多,解释各异。有的人把实践仅仅作为物质的活动来理解。中国哲学史上,对于知行关系中的“行”,一般是不包括说话和写作的。在西方,现代英国著名哲学家奥斯汀是把言语当作“行为”研究的第一人。这说明在西方历史上,同样没有将言语看成是一种行为活动。
从说话的人体机理看,说话也应属于“行”的范畴。说话是面部、口腔、咽喉、呼吸、声带等肌肉的运动综合形成的,写作是手及躯体的配合动作。在听、读者方面,在受到语旨的感受和体验情形中,会有相应的行动出现,尤其是在□□式话语条件下。将“阶级斗争”和“文艺创作”等,列入实践即“行”范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说话活动属于“行”即实践,但是这仍有我们将说话当成“行”的一种参数。实际上,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知”的主要表现方式就是“说”和“写”,否则,就没有知的存在形式。因此“说”和“写”就“知”与“行”相立。这样,就没有人明确指出说和写也是“行”。学术界把奥斯汀看成是把语言当作行为研究的第一人,说明西方在历史上同样没有将说和写当作“行”的观念。
我在这里提出“意象实践”的根据是,语言意象性质及其作用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语言活动在改造人、改造社会过程中表现的特征。意象实践概念,可以与“以使用和制造工具来界定实践的基本含义”的那种把实践仅仅作为物质的活动来理解的实践观念两相对应。我们可以这样划分它们:使用符号为工具的,作用的对象是人的实践是意象实践;使用的是物质工具,作用的对象是自然物体的实践,可以有两种名称:一是从客观上看可称之为物理实践;二是从主观上看可称之为物象实践。所谓从客观上看,就是使用物质工具,作用于自然物体的活动是物理学的力驱动的运动形成的,所以可称之为“物理性实践”。所谓从主观上看,就是人在使用工具作用于物体过程中,必然在意识、思维中形成其活动过程的物象,所以可称之为“物象性实践”。实际上,在许多场合,意象性实践与物理性实践是联接在一起的,形成一个相互转换的全过程。这方面的情形,我们将在第三篇中讨论。
我在□□节中的例子表明,说话行为与一般行为也确实有区别。这种区别在于不同性质的工具和行为对象。这也是我们将实践区分为,意象实践与物理实践的依据。长期以来,西方传统哲学家在研究语言问题和意义问题时,大都只强调语言的“描述”事态或“传达”知识的功能,没有强调语言也是人的一种行为,这不仅大大妨碍了人们对语言和意义的全面了解,而且也妨碍了人们区分社会实践性质的认识。奥斯汀是在语言层面全面铺开对于语言行为研究的哲学家,但是由于他没有能够将语言行为的社会活动的性质做出理论阐明。即未曾将语言行为的作用对象与肢体行为的作用对象进行区分。这种区分将带来对于实践活动分类的结果,即社会科学实践活动与自然科学实践活动的区分。前者是人与人的改造活动,它的工具就是语言。后者是人与自然物的改造活动,它的工具是机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是人的改造和自然的改造共同构筑而成的。因此,实践活动理所当然地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实践。我们把以语言作为工具的实现人的改造的实践,叫做意象实践;把以机器作为工具的实现物的改造的实践,叫做物理实践。奥斯汀虽然全面地讨论了语言行为的作用及其方式,提出了“说话就是做事”的说做同一论。但却没有说明“说”与“做”的区别在哪里?“说”与“做”的结果的区别在哪里?进而突破语言哲学的范畴,它们在认识论上区别在哪里?在我看起来,说和写,就是运用语言这种意象工具对人的心灵意识思维进行改造,进而改善、提高人的社会活动的质量的社会实践活动。
意象实践有它广泛的领域。
言语的目的就是使人发生变化,只有人发生了变化,才能使人去操作然后使自然物体发生变化。意象实践就是把人当作目的。社会政治理论、经济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都是意象性质的实践活动。我将言语活动规定为意象实践的根据主要是,一、言语活动是人类普遍的、极其重要的社会活动,而传统哲学中的实践概念至少没有过明确规定说话活动是实践活动。二是说话活动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说话活动对人之外的任何物体都不产生直接的效应。因此,应区分对自然物体的认识、改造活动与对人的认识、改造成活动,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认识、改造活动,使用的工具和对象都不相同。三是语言是认识、改造人的活动的主要工具,语言意象性质决定了人对人的认识、改造活动的性质是意象性实践活动。四是人类的言语活动的种类繁多,1、传授知识教育改造人、改造社会,教师授课; 2、信息交流,如科学知识传播;3、情感交流,如文学创作;4、调控人的关系,如制定法律、竞选演说等。如此诸多意象实践活动有着教育人、改造人、改造社会的巨大功效。
但是,没有区分以语言活动为主要方式的实践活动。换句话说,我们没有对使用工具作用于物质体的生产、科学实验、艺术创作的实践活动,与运用符号作用于人的社会政治经济理论、文学创作、教学活动、法律制定和实施等实践活动做出理论上的区分。我认为很有必要做出这种区分。而且我们已经有了做出区分的理论依据,这就是语言意象性质。
意象实践原理主要包括两个基本的要素:一是话语的意象性质,二是话语作用的对象是人。
说话对象是指说话活动所产生作用的承接者或承受者。显而易见,这里的“承接者”或“承受者” 是人,而不是物。这是说话活动不同于人的其他活动的主要特征。说话对象是指说话的信息的接受人,是说话的直接作用对象即听说话的人。简言之,说话对象是人。
说话对象是人而不是物,这是由说话动作使用的工具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知道,说话使用的是语言文字这种符号工具。语言文字产生的信息,只有人才能够接收得到,听懂或看懂。其他的自然物不能接收人类的语言信息,在马戏团的训兽表演中,高等动物能够接收人的语言信息是极其有限的,而且在开始时还须训兽员的动作配合指引才逐步有效。现代社会的机器人是人工作品,是人的感觉和思维能力的延伸。
因此,意象实践活动拥有巨大的社会功能。比如科技讲解、学术讲座、政治动员报告、竞选演说等等,它们都属于意象实践。这些意象实践是通过话语意象内容使听众发生心灵意识思维或行动上的变化。主讲人依靠他的话语意象对于听众发生作用,同时也是他的社会实践活动。意象实践是变革人的思想观念的言语活动,意象实践是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和利益分配关系的言语活动。因此,意象实践活动的性质,有别于改变物体物理学状态的科学实验和生产劳动的物理实践。
比如,少儿读物的作者,需要有一颗童心般的稚趣。要写出少儿喜欢的作品,就要在写作实践中提高能力,写出反映少儿兴趣的作品。
意象实践活动具有检验知识真理性的功能
意象实践活动有教师授课、政治演讲、写作,
说话的社会功能是通过说话内容使众多的人发生思维或行动的变化。因此,说话也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一种社会思想理论要通过说话活动向人们传播,它的真理性就是要通过说话这种实践活动来检验。比如,社会思想理论的目的是要取得人们思想上的共识,达到指导人的行动;它就要通过各种说话形式向人们传播,人们接受到思想理论信息后,就要做出判断。如果不能取得共识,不能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行动,就是这种社会思想理论的失败(如政治家在竞选中政治主张)。可见,说话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教师的教学实践,文学家艺术家的创作实践,表演艺术家的演唱实践活动,都是以说话活动的形式出现的。
说话对象原理,揭示了说话是建立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活动,说话活动是通向人与人的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人们通过说话活动改变知识结构,思维方式,思想感情,行动方向等,进而改造着社会,推动社会进步。
西方有的哲学家认为,实践是感性认识活动(马克思),这是值得商榷的观点。
乙
关于意象实践原理,这个问题从“知与行”中的“行”开始讨论。 因为实践总跟人的行为相联系,没有人的行为就无所谓实践。在“知与行”的命题中,有一个如何区分“言”与“行”的问题。在这里,知虽然相对于行,但“知”也体现在言语之中;言语和行动两者都是“知”的表现和存在形式。换句话说,“知”既表现在“说”的话语涵义中,也体现在“做”的行动过程中。因此,相对于“知”, “言”与“行”是处在同一个位置或界面之上的东西。但是在实际上,或者说在实质上看,言语与行动是有重大区别的。两者既不能等同,也不能混淆。俗话说,某人“言行不一”或“说一套做一套”等等。例如,在一个商贸合同履行中,某甲答应某乙说:“我在三日内将货款汇给你”。但是,某乙等待了一个月仍未收到某甲应付的货款。某甲只有采取付款的行动,才能使货款即钞票(物体)发生转移。由此可见,“说与做”即“言与行”确实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如果说这个例子中的“言语”不属于知识的范畴,只不过是一种诚信的问题。那么,物理学教师给学生讲授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的言语行为,与工程师制造发电机的做工的行动,就突出地显现了在 “知”同一的情形下,言与行的差异了。虽然相对于“知”来说,把“言”放在“行”同一个层面上,是可行的。但是,根据教师授课的例子看,言与行不分在理论上是有问题的。然而,不仅朱熹、王守仁和王夫之等人没有将“言与行”做出区分,而且现当代中国哲学家也是如此。因此,这就成为我把实践区分为物理性实践与意象性实践的必要性。
一、语言思维的基本要素、对象是人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同样没有区分“言与行”的问题。表现在没有把言语活动纳入实践范畴。长期以来,语言学家、哲学家在研究语言及意义问题时,强调语言“描述”事态或“传达”知识的功能,忽略了言语也是人的一种行为。这妨碍了人们对语言意义的全面了解。英国著名语言哲学家奥斯汀(1911~1960)是提出“说话就是做事”的第一人。奥斯汀主张“用语词做事”,“说话就是做事”和说做同(统)一的观点。虽然,奥斯汀并不是在讨论“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时,提出言语行为论。但是,奥斯汀没有把言语行为与一般做事行为的性质做出理论的区分,在这一点上他与中国哲学家是相同的。奥斯汀虽然全面地讨论了言语行为的作用及其式样,但是他没有对言语行为的社会活动性质做出理论阐明。没有论证“说”与“做”的工具性与对象性差异在哪里?“说”与“做”的对象和结果区别在哪里?奥斯汀没有突破语言哲学的范畴,没有将语言行为置于认识论范畴与本体论范畴的实践观进行考察。这表明中西哲学家们,仍然处在一种“言行同一”的观念或理论架构之中。以往的实践理论没有区分说话与做事的问题,就是证明。
根据物象学理论的语义物象论,语言符号与它们所象征的隐喻的事物物象的心理表征的结构是一种意象性质。现实中,学校教师运用语言文字向学生传授科技知识,学生通过听老师讲课和阅读教材书籍文本间接认知世界事物。对于这种现象,只有物象学理论才能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根据物象学理论语义物象论和语言的意象性质的原理,根据实践是旨在获得知识、运用知识、检验知识真理性的活动的规定,我将通过语言符号作为主要工具来间接获得认知世界事物知识的活动,称为意象性实践。
意象性实践原理有五个基本的要素构成:一是语言意象性质,二是言语行为的作用,三是实践对象是人、人的关系,四是实践者认识对象的活动,五是实践者改造对象的活动。
意象性实践的核心是语言的意象性质。我们在第三篇中讨论了语言意象性质的诸多问题。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语言是意象性实践主体与对象共同接受与理解以及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东西。在社会科学各个学科中,人们实践活动的工具主要是语言。它们包括语音的、文本的、肢体的语言。实践者通过对象的言语认识对象(认识论范畴);实践者也是通过自己的言语改造对象(本体论范畴)。因此,实践者通过语言是认识或改造对象,对象也是通过语言被实践者所认识或改造。语言意象性质决定了人对人的社会关系的认识、改造活动的性质是意象性实践的活动。意象性实践有认识论范畴和本体论范畴的功效性,即认识对象与改造对象作用。
言语行为的作用是意象性实践的基本要件。奥斯汀主张的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学界共认、接受。如果不规定或确立言语是一种行为,意象性实践就不能成立。因为实践总是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的,实践是行为的一种哲学学术别名。此外,确立言语是一种行为有如下理由:一方面“言语”是人体机理复杂的综合性运动,即言语是面部、口腔、咽喉、呼吸、声带等肌肉的运动综合形成的发音行为或是手及躯体的配合动作的写作行为;另一方面,语言意指的信息冲动着对象(听读者)的心灵意识并产生了明确的思维反应,使对象发生思想和行动的改变等。
意象性实践就是把人当作目的的对象。这是由于实践工具语言只有人才能接受和理解,言语对于人之外的任何物体都不产生直接的效应。言语行为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物。因此,意象性实践始终是把人的社会活动当作目的的对象。比如法律实践,民事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制度,不论是立法者还是执法者的实践都是意象性实践。
实践者认识对象的活动。在认识论方面,意象性实践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对于对象的认识。要认识对象就要与对象接触,进行语言交流,在交谈中认识对象。比如政府要制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制度,制定者就要深入农村,与农民座谈,了解农民的疾苦、愿望、期待、需要等,形成对“三农”的认识。
实践者改造对象的活动。在本体论方面,意象性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对象。要改造对象就要用语言传授科学知识,使对象的心灵意识思维、情感发生内在的改变,然后才能发生外显的行动变化。这就是言语行为对于对象(听、读者)产生意象感受和体验并发生相应言语或行动响应。比如教育实践目的就是使学生获得科学知识,即使学生心灵意识思维、情感发生内在的和外在的改变。
二、意象力实践的类型、属性、特征
人类生活在一个有数千种语言,数百种文字的丰富多彩的意象世界中。人类创造了一个文明社会多层面的复杂的结构,人们在社会不同领域的实践活动,形成了意象性实践的不同类型。我们做出一个大致的划分如下: 教育实践、学习实践、 创作实践、经济的金融的实践、数学实践、政治实践 、法律实践、哲学实践等。下文将分节阐述。但此之前,有必要对意象性实践的相关问题,做出一定的说明。
意象性实践具有既是感性实践,也是理智实践和直觉实践的认识活动的属性。意象性实践理论进一步修正了把实践看成是“感性的人的活动”的观点。此外,在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意象性实践与物理性实践是相互联系的,形成一个相互转换的全过程。
意象性实践既是认识论范畴的,也是本体论范畴的属性。如教育实践,它在本体论方面是传授知识教育改造人、改造社会;它在认识论方面是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获得对学生的认识和因材施教的方法,不断总结教学经验等。但有的意象性实践只具有认识论方面的属性,如学习实践是学生通过语音文本间接认识世界事物,是改造实践者的认识活动。还有的意象性实践主要是本体论方面的,如法律实践中的执法者的法律实践活动主要是改造社会关系的目的。
意象性实践具有完整的一般实践的特征。它们包括实践主体、实践对象、实践目的性、实践工具、实践行为活动、实践方法、途径等。意象性实践与物理性实践的不同处在于,实践主体与对象都具有对语言意义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对象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而是能够主动地做出反应;并且对象有与主体同等的言语行为和肢体行为的适应性改变。
意象性实践具有认识论的外在中介的属性。它是意象性实践者通往认识对象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意象性实践活动具有检验知识真理性的功能。意象性实践对象的性质,揭示了社会实践活动是建立在语言意象性质的基础上的原理。社会科学知识的真理性问题,只能由意象性实践对象的反应作为标准。例如,一种社会政治理论的目的是要改变或建立某种社会关系。它就要通过某些言语活动方式向人们传播。人们接受到政治理论信息后,就要做出判断。它要取得人们思想上的共识,达到指导人的行动,进而改善社会关系。如果不能取得共识,不能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行动,这种社会政治理论就是失败的(如政治家在竞选中政治主张等)。
在本体论意义上的意象性实践活动,是以语言为实践工具的改造人和社会关系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如社会关系的建立、遵守和创新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