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治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整治管理职责
根据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经场班子会研究,特制定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安监所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辖区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监督辖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经县安监局批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参与县安监局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建档工作,对辖区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现场处罚。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注册。
5、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重点预防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等各类安全事故。
7、办理县安监局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场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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