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的监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
防止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状况及平安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
平安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平安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
须配合。
三、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
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
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平安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工程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
销是否齐全,
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
,固定是否牢
固。(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标准
,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
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
(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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