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公司的的安全生产
,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济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
3.定义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
4。1公司
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总经理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
4。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车间或其他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4班组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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