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岗位责任制
安质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 责;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 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把安全技术关。
第二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 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条 督促各部门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 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安全工作情况,经常向安全副矿长 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 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基层,采掘现 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停产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隐 患整改通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检 查验收。
第五条 配合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活动,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第六条 负责制定全矿安全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及安全管 理办法和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考核。
第七条 做好安检员的思想工作,组织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 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控制事 故发生。
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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