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补充条款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等方面考虑,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车辆管理办法
补充条款》
,具体规定如下:
一、范围及管理:
1、 公司
总监级别以上的员工和
负责市场开拓、
对外销售
等事务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
并填写《私车公用备案审批表》
(见后)
报综合部备案
,经公司批准后,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2、 私有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安全性能良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使用。
保险中必须包括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
车损险和交强险。3、 批准的私
有车辆,在工作时间或工作需要时,必须保证用车。如个人有事暂时不能用车
(超过一周以上的)
,必须向
综合部申报。4、 私有车辆
原则上由所属员工自行
驾驶,必须严格遵守市车辆管理和交通法规,对于
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二、 车辆相关费用补助:
私有车辆
所需油费、路桥费、停车费
等每月补助2000
元整。三、管理办法:
1、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