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建筑施工
塔式起重机
、外用电梯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施工
塔式起重机
〔以下简称塔吊
〕、外用电梯的监督管理,
标准塔吊、外用电梯
的租赁、使用、安装
〔本规定中的安装,未经注明的,均
泛指包括安装、加节顶升
、附着、拆卸、维护保养
在内的各项操作过程
〕、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保障塔吊、外用电梯
的使用平安,根据?建设工程
平安生产管理条例
?和省建设厅
?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
?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所有应用于房屋
建筑工程或市政
根底设施工程
施工的塔吊、外用电梯的租赁、使用、安装、检测等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塔吊、外用电梯的
产权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特指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同
〕、检测单位
和工程监理单位
应建立健全塔吊、外用电梯
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
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塔吊、外用电梯的
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塔吊、外用电梯的使用
平安负责,并
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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