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
1.塔式起重机的一般安全要求
(1)塔式起重机工作风力不大于
6级,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时,风力不大于
4级。臂架根部绞点高度超过
30m时,在该点相应高度处
lOm的平均风速不得大
13m/s.
(2)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不小于
0.5m
。(3)轨臣误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钢轨接头间隙为
3~6mm,
并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
1.5m
。(4)轮胎式起重机的工作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回转支承面与水平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5)通过司机室及需要安装
.检测、修理
,保养的地方,应当设置
永久性的扶梯、栏杆,把手,脚踏板、操作平台。
(6)扶梯的宽度不得小于
300mm
。扶梯的连续长度超过
lOm时,必须设置中间休息平台。垂直或斜度大于
75℃的扶梯,长度大于
3m时,一般应设后背围栏。
(7)各工作或检测、修理
用走台和平台,四周应当设置
高度不低于
1。O5m的防护栏杆。
(8)司机室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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