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会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会场管理,提高会场使用效率,现结合学 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校区行政楼各公用会议室、礼堂、图 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会场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并负责日常管理工 作。
三、会场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学校各单位如需使用会场, 需提前
4个工作日登陆校园网
0A系统提出申请,明确会议 时间、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人数)、会场布置要求等相关 内容,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办公室审批。 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可与学校办公室会场管理员联系后先 使用会场,会后补办有关申请手续。
四、如果会场使用时间冲突,办公室将按照“紧急或重 要会议优先”的原
那么进行安排。
五、会场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禁止 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会场使用人员应注意公共卫生,
保护公共设施,严 禁私接电源和搬动设备。
七、会场不得用于商业活动。
八、会场使用完毕后,办会部门需及时整理,离开时务
必将空调、饮水机、照明等电源全部关闭并锁好门窗。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