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活区招待所管理规定
为规范对生活区业务招待所的管理流程,强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接待、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
生活区招待所只允许业务厂家人员住宿
二、管理流程
1、申请审批
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部门经理及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否则不予接待。
2、入住手续
(1)、外单位人员入住须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
(2)、填写《入住登记表》,客人须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3、押金缴纳
入住人员
到综合管理部缴纳住宿押金200元/人,并领取钥匙。
4、退房手续
退房时,客人应提前通知招待所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房间物品及卫生,清点完毕后,客人归还钥匙,管理员返还押金。
客房管理
1、住宿者应保管好钥匙,如钥匙遗失,须缴纳钥匙工本费10元。
2、住宿者相关部门须督促住宿者退房之前将床褥整齐叠放,宿舍及卫生间卫生清扫干净,发现脏乱的情况将扣除住宿者押金50元,考核相关部门50元。
3、住宿人员要自居爱护公
物,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毁的,要照价赔偿。
4、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用电、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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