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登记
审批责任单位: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
[1998]57
号令);
3、《北京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市房登记办发(
1988
)第3号市房办字(
1988
)111号)。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建筑平方米
0.3元。收费标准依据京政办发(
1988
)6号文件。
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审批步骤: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初始登记
1、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出让宗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商品房需提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5、房屋竣工证明文件(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立项批复(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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