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超额奖励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
或“公司”)各子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子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积极
性、实现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引导其完成少借用总部资产,
独立核算,帮助子公司完成轻资产化,盈利化转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2014
年至2016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子公司在达到提取条件的
情况下,每年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超额奖励。
第三条符合超额奖励计划须具备如下条件:业务清晰、发展目标明确、
成熟市场竞争格局、团队稳定。
第四条2014
年度参与试点子公司为北京汉王国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汉王智学科技有限公司、汉王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汉王精品电子产品制造有
限公司,以后年度新增试点经营团队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实施细
则;公司董事会是本实施细则的管理机构,负责审议激励计划,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执行管理本激励计划实施的相
关事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