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2、不准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3、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管理处的
利益;4、不准与施工单位或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5、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6、不准玩忽职守包庇隐瞒质量、安全事故;
7、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它人员;
8、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9、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10、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脱离岗位或敷衍了事。
一、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
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得在政府部门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7、不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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