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规范货币资金管理行为,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地产旅游事业部
的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
事业部及下属项目
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及下属
项目公司(含托管公司)
。第四条事业部财务部负责集团货币资金的归口管理,是集团货币资金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
的安全负全责。
第六条各公司应当根据
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货币资金管理的
基本原则
第七条安全性原则。
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是货币资金管理的首要原则
。(一)禁止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禁止收款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禁止设立“小金库”
。(三)禁止“白条”抵
库。(四)禁止“公款私存”,禁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