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
  第一条 为规范
我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各项
强农惠农政策,保障
财政资金安全
,结合我
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政策性补贴
资金、民政资金、扶贫项目资金
以及保障房资金
.具体包括:
  (一)
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主要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大型农机具补助资金、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村干部补助资金、农村建房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农村社会医疗补助资金、抚恤(优抚)资金、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计划生育扶助资金以及对农民发放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二)专项补助资金:主要有扶贫
项目资金、保障房建设资金,
救灾资金、
水利建设资金、
镇村道路建设资金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
镇辖区内的乡镇财政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及由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乡镇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四条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对各级
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
我镇及各村的财政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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