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诊疗技术管理办法
为规范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所称介入诊疗技术是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的一种微创性治疗,即在医学影像设备的引导下,将特制的导管、导丝等精密器械引入人体,对体内病灶进行诊断和局部治疗。
二、本制度所指介入诊疗技术为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开展的介入诊疗技术。
三、从事介入诊疗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一)介入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及影像诊断与放射治疗专业医师.
2、有心血管内科5年,综合介入3年、神经内外科等其他相关专业临床诊疗工作经验3年,具有高年资住院医师(工作满3年或
研究生毕业满2年)或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拟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需经过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介入诊疗技术授权管理
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操作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