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规定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持续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2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费用,保证资金
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按规定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和监控,严格作业标准、操
作规程、工艺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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