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之解读
2016年4月20日培训班
前言
2012年8月1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正式组织实施,各省依据该办法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监督检查,在临床安全用血、合理用血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有些条款规定不具体,不便于实际操作。为此,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召集河北省内采供血及临床用血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条款,目的是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与安全
必要性
2014年8月全省临床用血情况调查显示:近年,我省在临床用血管理、尤其是输血科(血库)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使输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成分输血、自身输血、等技术或指标得到推广,输血质量大大提高;输血科逐步由单一的储发血功能向“血液保障、实验诊断和指导临床输血治疗”三位一体的综合科室方向发展。但调查也发现在执行国家《85号令》过程中,部分内容与我省现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存在一定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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