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依据《
劳动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
员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 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 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
公司的基本战略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献身企业发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够真正为企业建设、发展尽力;
4、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第三章 任免中层管理人员的程序
第五条 本企业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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