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管理标准
1 总则
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1.1。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1.1。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1。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1。5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2施工用电组织管理
1。2。1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1。2.2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竣工后
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1。2.
4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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