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分管生产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工作的安全负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生产副总经理分管部门、个人所从事的本职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对生产系统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进行检查。
(五)主持编制"两措'计划、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七)就分管工作经常听取安监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八)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本企业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九)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分管单位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参加一次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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