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城市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SQ-201
4—ZD0
1—GL01
)修(制)定部门
:管理部生效日期:
2014年3月20日审批人:
马晓腾周口城市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目的或原则
按集团绩效考核制度要求,对员工绩效进行及时的、全面的、客观的考核,帮助员工提升业绩,有力贯彻落实周口公司各项经营计划。
适用范围
除总经理、置业顾问外周口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考核关系考核关系,
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为考核者。
(一)总经理负责对项目公司总经理及城市公司各部门经理进行考核.
(二)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对项目公司各部门经理进行考核.
(三)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四)财务部、成本部由集团相关中心考核,城市公司对其考核有建议权。
第四条绩效考核周期及内容
(一)考核周期;
一、单位负责人考核
1、单位负责人考核分为季度与年度考核,考核指标由集团制定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5 日前拟定各单位负责人下季度考核指标,经总裁审批后下发;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汇总上季度各单位负责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集团总裁评审;
二、单位负责人以下管理、非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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