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主运输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
1、主提升皮带、主运输皮带必须根据胶带状况,用专用仪器定期对接头、胶带内部的钢丝绳断绳(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接头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结果签字并存档。严格执行钢丝绳芯皮带的硫化工艺,保证接头的质量。
2、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4、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5、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和自动洒水装置。
6、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7、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断带保护。
8、在带式输送机沿线应设紧急联锁停车装置。
9、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11、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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